台湾籍老人两度离婚 巨额财产合理分配

  发布时间:2009-11-04 14:12:37


    现年77岁的台湾籍老人邵某因夫妻关系不和,2006年9月诉至西平县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2007年8月28日,邵某又提出离婚,并请求依法分割财产。

    法院在审理中经调解,邵某与其妻安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被告安某得到夫妻共同存款美元41500元,人民币30890元及五层楼一栋、两层楼一栋,安某给付原告补偿款95万元。但是,协议达成后,安某并未将95万元给付原告邵某。

    2009年6元23日,邵某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人员考虑邵某年事已高,与安某闹僵也就是与其女儿闹僵,遂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争取能够和解解决此案。经过办案人员不厌其烦地从人情、法律等各个方面做出大量的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妥善处理了巨额财产,邵某撤回了执行申请,使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