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近年来,驻马店两级法院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方法,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120件(不含积案)涉案标的2.9亿元,执结7308件;执结标的2.6亿元,案件执结率90%。2008年驻马店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
一是完善各项执行规章制度,建立执行工作多方联动制约机制。两级法院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基础上,依靠市委和市人大的支持,由市委政法委协调市纪委、发改委、公安、建设、审计、工商、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公开曝光、降低资质、冻结账户,限制出境、限制融资置产和招投标等措施,并采取悬赏执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等多种执行手段,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合力和震慑威力,有力地推动了大案、难案的执行,全市执行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制约联动机制。
二是申请挂牌督办,确保难案执结。全市两级法院将因涉及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而“难执行“的案件申请挂牌督办,市、县(区)领导亲自出面协调执行大案、难案,特别是“涉府”(被执行人多为乡、镇政府)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督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使“涉府”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三是创新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艺术。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等方法,坚持多管齐下,努力扩大执行工作效果。同时,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积极采取执行“到期债权、经营权、商标权、股权”,“债权变股权”,“以物抵债”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方法,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此举既有利于推进执行,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又避免了因执行方式方法不当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等不稳定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