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注重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通过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及智能化法庭等现代化技术设施,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归档到执行、评查、司法统计等各个环节均可在计算机网络系统内运行,有效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同时,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
一是办案程序网络化。泌阳法院所有案件在立案、审判、归档、查询各阶段均实现了网络化。当事人来法院诉讼后,立案庭按要求录入立案信息,及时完成立案工作。随后,按照诉讼信息系统预先设置的分案程序将案件分发各主审法官办公室,有效避免当事人“选法官”、杜绝关系案等现象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论是主审法官的分案还是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等事项都通过网络办理。网络化的办案程序为审判工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信息服务,大大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
二是档案管理电子化。我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大力加强电子档案建设。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将所有案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扫描录入诉讼信息系统,在系统中生成案件的电子档案资料,并自动保存。案件归档时,档案室对照电子档案对纸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无误方可归档。另一方面,对审判法庭进行升级改造,建立智能化法庭,对开庭、调解的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进行三级备份,形成完整的庭审录像资料。电子化的档案资料为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依据。当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时,审委会不仅可以听取承办人的审理报告,还可以通过查询电子档案,观看庭审实况,“亲历”庭审现场。
三是审判监督全程化。第一,利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从立案到分案、排期、结案以及归档等全过程实行自动、实时跟踪。办案过程中,书面档案在立案庭、法官助理、法官之间流转的同时,电子档案也在适时流转,院领导及审监庭可以随时查阅电子档案,实时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第二,利用网络对已结案件进行网上评查。由审监庭通过法院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查已结案件,从程序运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严格评查。每季度通报一次抽查结果,定期形成案件分析报告,方便院领导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第三,实行网上结案期限提醒、警示制度。办公室根据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统计出的即将超审限的案件,及时提醒承办人。
四是法官裁判技术化。充分发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收集、统计、整理资料功能作用,为法官办案提供实时、动态信息支持,提高法官办案的技术化程度。安排专人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数据库和案件信息库,在法官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通过信息查询,寻找相应的法律法规、相似案例和适当司法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