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进入冬季,是“两抢一盗”案件的高发期。为了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犯罪,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教育群众加强防范意识,鼓励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加大对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2009年11月10日上午,对一起盗窃案件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处被告人韩峰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韩锋无业。2009年9月13日夜,被告人韩锋趁夜色窜到邻村村民张某家中,将张某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盗走。经鉴定,被告人韩锋盗窃的电动自行车价值2264元。被告人韩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此次巡回庭审,当地近300人参加了案件的旁听。不仅体现了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震慑了犯罪,而且对当前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有利于鼓励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抑制该类案件的发生。
当天,还向群众发放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