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升阳同志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在法律实践中,他注重法学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结合实践撰写了大量紧贴社会实践的法学论文,积极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日前, 在由山西、安徽、河南、江西、湖南、湖北六省法学会主办,河南省法学会承办的第三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上, 他撰写的论文《关于跨区域性群体事件的成因及对策》, 以其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结合被与会专家一致认可,荣获三等奖。
图为陈升阳同志在第三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