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三个结合抓好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09-11-18 10:07:23


    一是以思想观念转变为中心,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立足审判队伍作风建设实际,认真贯彻“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服务发展,着力解决少数干警服务思路不清问题;坚持以为人本,着力解决少数干警为民意识不强问题;坚持抓好党的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司法不廉问题。

    二是以精神状态提升为中心,与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相结合。继续深入基层调研,问计于民,献计于民,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继续帮扶结对,求真务实创新,丰富司法为民内容;继续恳谈听证,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真心实意为民解忧,在实践中促进干警提升司法为民能力。

    三是以审判业务争先为中心,与司法大检查活动相结合。规范庭审行为,从规范庭审着装、庭审程序和庭审用语等方面入手,树立法律威严,提高法院形象;加强业务培训,与上级法院业务庭室联系结对,寻求业务指导,全面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加强案件评查,定期统计汇总案件情况,从结案数量上查进度、从结案方式上促调解、从审判程序上查时限,重点评查上诉发还改判案件,查找存在问题,严把案件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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