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玩笑开过头 赔款五千又获刑

  发布时间:2009-11-18 10:10:07


    一句玩笑引发一场纠纷。只因说话不注意分寸,开玩笑开过了头,给自己换来了拘役五个月和赔款伍仟元的惩罚。2009年11月17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开玩笑引发的案件,被告人杜志祥因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当庭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赔偿被害人5000元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杜志祥与被害人柴某系相邻两村的村民。2009年7月4日,被告人杜志祥向别人开玩笑说自己找了个“相好”的女人,是被害人柴某的妹妹。被告人杜志祥本以为随便说说图个嘴上快乐,没曾想被害人柴某听到后大怒,遂上前和被告人理论,双方因此由动口理论到动手撕打,在撕打的过程中,被告人手持一砖块头,将被害人柴某的头部砸伤。被害人柴某所受伤害经鉴定为轻伤。

    平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志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当庭以被告人杜志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经法院调解,被告人杜志祥赔偿被害人5000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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