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在集中开展清理积案和“司法为民”实践活动中,全面推行“阳光执行”,保证执行的公开、公正,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同时加强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消灭“法律白条”,让执行工作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迈进,减少了执行信访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一是实行执行公开制度。该院将立案流程、采取执行措施、财产分配、执行人员情况、处罚规定进行公开;将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公开;将执行的评估、拍卖工作进行公开;向申请执行人公开执行监督电话,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提供执行线索、提出监督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该院邀请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执行案件的进程,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让关心执行工作的人都能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跟踪执行,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该院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的相关规定,严格考评制度,该公开的坚决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现象发生,确保“阳光执行”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