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从裁判文书入手,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改变了法院裁判文书良莠不齐的现状,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加强审判人员写作技能的培养。提高干警的写作技能是确保裁判文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法律文书存在的标点符号、语法修辞错误,论证说理不充分,逻辑思维混乱,条理不清,语句不通,词不达意等问题,该院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决定在全院开展读书活动,从加强基础理论学习着手,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学和文学理论素养,为文书制作夯实基础。
二是严格裁判文书的审查。该院规定裁判文书付印前必须过三道关口。即由承办人起草裁判文书后,首先由庭长进行审查,然后再由两名资深法官进行再审查,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发。每个关口的把关人都要从文书格式、错别字、标点符号、语法修辞、逻辑推理、适用法律和实体处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将不合格裁判文书消灭在打印之前。
三是认真评查法律文书。该院在坚持每季度进行卷宗平差的同时,对裁判文书也实行评查。由院办公室会同审委会委员按照公开性、针对性、说理性、规范性四项标准对法律文书进行评查,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裁判文书评查结果作为全院“三优评查”活动的参考,为进一步纠正错误、提高文书质量提供依据。
通过以上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裁判文书经审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裁判文书质量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良好态势,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执法为民,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