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促调解

  发布时间:2009-12-03 14:58:01


    泌阳法院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专长和优势,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取得明显成效。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调解率显著上升,上诉率明显降低。

   一是发挥审判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能行使除审判长以外的其它审判职权,具有其各自行业的不同专长和丰富的社会阅历,泌阳法院根据不同的案件的不同特点,邀请具有有关或近似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陪审,充分发挥他们各自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有效地弥补审判员的不足,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发挥其监督员的作用。泌阳法院充分利用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行使群众的监督权的职能,要求陪审员在参与陪审的同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违法违纪的情况立即向院纪检组报告,对法院的审判工作起到了最直接、有效的监督,能够有效防止腐败,促进廉政建设。

    三是发挥其宣传员的作用。由于农村许多群众对法律知之不多,单靠法院单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远远不够,该院利用陪审员群众基础好,又亲历办案的经过,群众比较信任,由陪审员向群众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群众更可信,扩大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起到了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四是发挥其调解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很多人民陪审员同时又是人民调解员,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望,泌阳法院充分利用其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求陪审员参与到法院调解中来,充分做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一大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得到了及时调处,并且都做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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