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院结合工作实际,从院机关各部门抽调20名中层干部、经验丰富的干警与公、检、司干警和乡镇干部一道,深入全县各个乡镇,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为主题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巡防、大督查”的“四大”爱民实践活动。
在开展“四大”爱民实践活动期间,我院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我院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强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法庭庭长为成员的“四大”爱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展“四大”爱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具体实施活动制定了可行性的意见和办法,下设三个走访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走访任务落实到每个人。并提出“四个一”的工作要求,即每周到所包村庄工作一天,每周写一遍走访工作日记,每月给所包村庄群众办一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每季度给所包村庄群众或所在学校上一次法制课或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二是细化走访对象,明确走访重点。在深入农村各户全面走访的基础上,重点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老党员、各类案件当事人、上访老户和公众安全感较低的村委和治安混乱地区。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注重走访实效。我院20名干警会同公、检、司干警和乡镇干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还重点回访一批案件的当事人,对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进行调研。走访干部认真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认真倾听群众意见,耐心细致向群众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明利害得失,化干戈为玉帛。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群众诉求,给与人文关怀,消除重复上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民转刑”案件和“民转群”事件隐患。领导小组印制 “大走访、大排查”爱民实践活动登记表。登记走访时间、地点、走访对象、走访人员、领队及走访情况等,对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及其存在的困难进行认真记录,走访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汇总,对走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走访实效。四是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实际行动和社会效果,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司法为民服务活动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针对农村了解外界的媒体资料较少的问题,便于人民群众接受法律咨询,发放《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如何预防未成年犯罪》等法制宣传资料。
通过“四大”爱民实践活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党的权威、法律的权威和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活动期间共走访群众2000多户,设立法律咨询点3处,为群众解答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向群众发放普法资料10000余份,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3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