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法院调研盗窃电动车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9-12-21 16:50:45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逐步取代自行车作为主要的代步工具以后,随之而来的是盗窃电动车案件的高发。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2009年1月-11月,共审理“两抢一盗”案件199件,其中盗抢电动车案件70件,占“两抢一盗”案件35%。经调研分析,该案件增多的原因如下:  

    一是车主自我防范意识薄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电动车已退出“高价商品”的行列,人们对电动车的重视程度随之降低,随意放在居民楼下,或商场、医院、网吧门前等公共场所等无人看守的地方,往往给窃贼造成可乘之机。

    二是出现了专业撬盗工具。近年来,盗窃电动车的工具发生了变化。被告人根据锁芯的口径,自制作案工具,迅速将锁打开。此种工具的出现,大大缩短了撬盗电动车的时间,减少了被当场抓获的机率。犯罪分子只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将车锁打开的情况经常发生。

    三是销赃容易。电动自行车销赃容易,且已形成网络。被告人盗窃得手后,由专门人员到二手车市场进行兜售或者卖给流动收购旧废品的商贩。还有的将车辆拆卸,运往农村或外地销赃。极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了犯罪分子的盗窃欲望。

    为此提出如下对策:  

    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宣传。通过法制宣传,加大群众安全防范的力度,同时教育人们不要随处停放车辆,将车辆放置在有人看管或者监控的范围内,减少案件的发生。

    二是严厉打击盗抢电动车犯罪。建立专业打击队伍,根据犯罪手段的专特殊化,实施精确打击,一旦案件破获,公、检、法三机关要通力配合,从快从速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电动车维修人员的管理,建立维修人员档案库,重点防控一些不法人员。

    三是加强对二手车市场和废品收购市场的管理。对业主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守法经营。对来路不明的车辆要及时报告,堵塞犯罪份子的销赃渠道。对那些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要严加判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取消其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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