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四化一体”,强化对审执结案件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09-12-29 16:15:59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遂平县法院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逐步形成了综合的、动态的、科学的、规范的、网络化的,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案件质量综合考评体系,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我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322件,上诉率仅为2.1%,二审发回、改判率为0.5%,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8.36%,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天。

    一是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科学化。细化、量化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办法,创新评查形式,对被评查的案件分类分项设置分值,并与本院的绩效考评挂钩。规定了案件质量评查中一般意义上的瑕疵案件与重大的瑕疵案件标准,责任追究、奖罚办法、构成违法审判的情形,对违法审判的案件,评查问责办公室向纪检监察部门上交的条件期限等。

    二是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化。先后制定了《卷宗评查细则》、《卷宗评查细则补充办法》、《执行案件质量监督考核办法》、《瑕疵法律文书日审查、周通报制度》、《案件质量差错分析制度》、《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将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工作纳入绩效考评。

    三是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动态化。依据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的各项制度,对案件实行从立案、送达、庭审、合议、文书制作、上诉案件发回改判,实行动态、全程式的监督,重点把好五关,一是实行立案监督,把好立案关。二是强化审限监督,把好案件审理、执行期限关。三是强化庭审、执行过程监督,把好业务能力关。四是强化合议庭职能作用监督,把好合议庭履行职责关。五是强化法律文书质量监督,把好法律文书质量关,为法律文书上网展评奠定基础。

    四是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网络化。以院局域网为依托,制定《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立案时,由院立案庭将案件收案信息录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的延期、中止、诉讼的减缓免实行网上审批。案件审结时,案件承办人及时录入结案信息,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案件归档时,相关人员将该卷宗与该案的网上归档情况对照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核部门利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统计全院的办案效率,每月发布办案效率排行榜,包括办理案件数、超审限数、二审发回改判数,作为全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量化依据。

    经过一年来实践,我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取得“一强三高一低一提升”的可喜局面,即干警质量意识增强、案件质量提高、结案率提高、人民满意率提高、涉法涉诉上访率降低、干警业务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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