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四个规范”加强司法建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06 08:06:35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对于化解纠纷、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驻马店中级法院院做到“四个规范”,确保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

    规范司法建议的程序,确保司法建议的严肃性。司法建议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后,要经过规定的程序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审批审核后向有关单位送达。必要时,抄送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

    规范司法建议的内容,确保司法建议的针对性。认真撰写司法建议的内容,注意发现深层次存在的问题,结合审判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充分阐明提出建议的理由和根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注意措辞得当、方法适当、切实可行,易被有关部门和人员采纳。

    规范司法建议的格式,确保司法建议的规范性。司法建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格式规范和具体要求制作。避免随意性和简单性,切实把司法建议文书制作成严谨、规范的法律文书。

    规范司法建议的督促落实,确保司法建议的实效性。抓好对建议的督促落实,跟踪了解建议的效果,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司法建议的承办人员,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对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对未引起重视的,采取适当方式加以督促,将建议事项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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