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作案二十二起,在当地影响极大的曾国军、孙苟卯共同盗窃案,平舆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元月6日在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
平舆县检察院指控,2008年5月至2009年8月份之间,被告人曾国军、孙苟卯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先后在平舆县老王岗乡、辛店乡、李屯乡和汝南县的三桥乡偷盗猪、羊、摩托车、四轮拖拉机、粮食、洗衣机、电视机、手机、使用中的大铁门等财物,作案次数达二十二起,二人盗窃标的物,经评估分别为47791元和9638元人民币。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于2009年9月28日二人被平舆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犯罪刑事拘留。
在庭审中,二被告对所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积极,有悔罪表现。在庭审最后,二被告作最后陈述时表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现在非常后悔,愿意承担自己犯下的罪行,积极交纳罚金,希望合议庭能对他们宽大处理。
由于二人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平舆县法院对二被告没有当庭进行宣判,审明案情后,合议庭宣布,合议庭将认真讨论,公正量刑,判决择日进行。
被告人的家属以及部分被害人到庭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