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采取举措提升形象

  发布时间:2010-01-11 09:56:14


    为了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形象,更好地做到为人民服务,着力促进社会和谐,泌阳县人们法院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时刻与社会的发展保持统一高度。认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领导同志坚持带头学习宣讲科学发展观,带头联系实际,坚持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深入学习、查摆、整改,提高信息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打造“学习型”法院。把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和庭审能力作为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全面提升干警队伍素质。规定每周一下午为业务学习日,一起学习新的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努力适应审判工作的新需要。二是强化诉讼调解,打造“和谐型”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断创新诉讼调解方法,化解纠纷。注重庭前调解,能调解的尽量在开庭之前以调解结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研究当前社会中发生的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制定切实有效的新措施,确保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树立大局意识,打造“服务型”法院。进一步加大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主动靠前协调。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村办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与支持。以巡回审判点为辐射,整合利用基层组织的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把巡回审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断放大巡回审判的多重功能,促进社会和谐、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调对接。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打造“廉洁型”法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法官职业道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认真执行干警考廉制度、审务公开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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