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驻马店市中院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以司法为民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便民理念,坚持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该院以办好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为契机,通过设立导诉台、假日法庭、实行巡回审判、院长接访当事人等,为人民群众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当事人诉讼;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确保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目前十件实事办理情况良好,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在日前省高院进行的评查中,省高院检查组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防止法官不作为、乱作为。该院制定了《法官绩效考评办法》,从结案率、发回重审率、涉法涉诉信访率等方面对法官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法官晋级晋升的主要依据,以增强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每月在对案件进行评查的同时,重点对媒体曝光的、发回重审、上级法院改判的等八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以便从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法官乱作为。
三是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该院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讲、树、促”,“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等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富有针对性的活动深化各类活动开展,提高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了全院组织建设、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