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近年来,泌阳法院大力实施"科技强院"战略,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三项原则,走节约型、实用型、特色型信息化建设之路,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该院信息化手段已覆盖审判执行、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域,使全院各项工作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坚持量体裁衣、厉行节约的原则。该院积极克服信息化建设经费不足的困难,一方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2009年县委县政府拨出专项基金20万元支持该院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选择作用最大、使用频率较高的软件作为切入点,重点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等项目。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各部门负责人、监察室及院领导可随时查看干警考勤记录和工作日志,可随时了解干警工作情况,有效解决了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案件从立案到分案、排期、结案以及归档等全过程实行自动、实时跟踪。院领导、审监庭可以随时查阅电子档案,实时了解案件审理情况,有效解决了案件监督问题
二是坚持服务审判、实用高效的原则。该院进行信息化建设时,始终坚持服务审判、实用高效的原则,立足经济实用,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在项目选择和软件设计上,坚持以审判工作为导向,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保障和服务审判的功能。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法官办案提供实时、动态信息,大大降低了审判人员的工作强度,有力支持了审判工作。为防止出现"建设"与"应用"脱节现象。
三是坚持强力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该院坚持"强力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坚决杜绝广大法官不会用、不愿用的现象。一方面,加强培训学习,技术人员轮流对各部门人员分批进行培训。在学习培训过程中,院领导带头学习,为全院干警作出表率。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应用方面的管理。通过制定和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用户职责规定》、《数字法庭管理规定》等自动化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建立和完善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将信息化应用考核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由于有了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该院干警养成了自觉使用各项信息化设施的习惯,使信息化设施在行政管理、审判业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