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新年新气象。进入2010年,每周一下午,驻马店中院审判业务部门的法官都要围坐在一起,深入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这只是该院为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在审判业务部门开展的 “每周一讲”业务学习活动。为全面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驻马店中院从今年起启动学习型法院建设活动,并从五个方面助推学习型法院建设。
——建立组织机构。院党组把建设学习型法院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配套机制建设,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活动实施方案(含学习计划),抓好督促检查,并在年末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出年度学习型部门、法官(个人)。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领导带头,共同提高”的学习方针,院领导带头学习,从而带动干警自觉学习,在全院营造我要学、主动学的学习氛围。同时,邀请知名学者、上级法院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为干警释疑解惑。
——建立健全建设学习型法院工作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学习时间;明确学习计划和内容;明确考核标准。二是实施奖惩措施,把学习成绩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结合起来,尤其是把在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习积极分子与培养后备干部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院形成奋发向上的氛围和效应。三是为全体人员建立学习档案。实行学分制管理,用于衡量个人学习情况。
——组织开展法官论坛和学术研讨活动。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论坛专题,由两级法院法官进行演讲,为广大法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和学术探讨的讲台。开展学术研讨会活动,各审判业务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多出创新性的成果,努力形成学风浓、正气盛、事业兴的良好局面。法官论坛和学术研讨活动列入中院机关和部门年度学习计划。
——在建设学习型法院工作上加大投入。每年投入一定经费,保证法官培训的经费支出。安排一定的经费,建立学习奖励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活动、表彰先进和学习平台建设。加快完善法院图书馆、资料室的建设,建立图书资料资源的共享体制,促进合理利用。
目前,驻马店中院各部门围绕院里总体部署,制定计划,落实各项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各项措施。学习的氛围日渐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