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镇政府欠我们的血汗钱给要回来了!”家住华陂镇的张志旗等34名民工感叹地说。这是不久前发生在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的感人一幕,也是该院实施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赢得了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民事速裁便民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普遍有茫然、紧张、担心的心理,这种心理上的负担比经济上的负担更累,所以我们要努力打造一个亲民、便民、利民的人民法院。”这是该院院长张学富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的一番话说。
面对人少案多的矛盾,该院积极探索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专门成立速裁庭负责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追索劳务费、婚姻家庭、借贷、买卖等类型案件,最大限度地做到快调、快审、快结。同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并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情理共融、耐心疏导、情感渗入、沟通解怨、换位思考等多种调解方法,使绝大多数案件都能和谐化解。2009年,该院民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079件,同比上升177.3%,收案后一日内结案166件,10日内结案665件,案件平均审限33天,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比往年下降了六个百分点。
诉讼服务暖民
“您好,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忙?” 在该院的立案庭,一声声亲切的问候,让前来打官司的当事人倍感温暖。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在在如何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上下功夫,通过采取多听、多答、多引导等方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把便民利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方便群众诉讼,诉讼服务中心设有导诉服务台,指引当事人到所需窗口,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同时开辟专门的服务台,配备桌椅、纸张、笔墨等,为当事人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使每位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为提高效率,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立案前采取多听——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多答——耐心、细致解答法律咨询;多引导——张贴立案流程指南、提供各类案件诉状及申请书模板、格式,手把手教写诉状、申请书,向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执行风险,使当事人对可能的诉讼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转变风险。
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服务室,并配备了导诉员,引导前来打官司的群众依法诉讼。在立案大厅,该院还开辟了当事人休息区,配备了饮水机、眼镜、笔墨纸砚、报刊杂志等物品,方便当事人等候,许多来该院打官司的当事人都说“到了这里就像进了自己家一样”。该院还开通了预约立案电话,为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今年以来,该院已经上门立案13件。同时,该院在边远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街道、村(居)委会巡回审理案件,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审理案件27件。这些人性化服务方便了群众,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能独立完成立案,使诉讼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
阳光审判利民
上蔡县人民法院不仅用周到便捷的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还采取各种措施方便当事人监督诉讼和表达心声,以公开促进审判公正,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推行“阳光审判”,从规范审判程序、强化法院管理、落实司法为民等多方面入手,突出重点整改环节,通过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是教群众打官司。立案大厅是法院的一个窗口,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立案大厅公布“打官司”的程序、案件受理范围、审判流程、诉讼费收取标准等。同时,编印诉讼风险提示书及有关法律文书,送达每一名当事人,告知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进行诉讼风险提示,使群众打官司明明白白。实行“一日”立案制,使当事人从提交诉状到正式立案,由法律允许的7天缩短到一天。二是啃掉“骨头案”。该院重点整改和规范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将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督办、批转的案件和群众涉诉上访且反映强烈的案件确定为整改规范的重点案件,全面集中清理,登记造册后定人、定时、集中力量及时办结,并限时答复有关部门和当事人。从执行部门排查出重点执行案件17件,经过采取有力执行措施,攻克了一批“骨头案”和“钉子案”。三是定期评查案件。案件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该院从案件评查入手,制定和完善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每季度评查、通报案件质量。去年,该院对各业务庭移交的704件案件进行评查,并形成案件质量评析报告,分析案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使存在问题及时得到改正。该院摒弃过去“只评不罚”的做法,实行案件“错案追究”和“差错”追究制度,将案件质量与晋升、晋级及福利待遇挂钩。法官所办案件经审监庭评查、法官申辩、审委会讨论确认等程序后,被确认为错案或差错案件的,一律通报批评,将有关情况载入法官个人档案,并进行一定数量的处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晋级;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最近,该院还推出案件主办法官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还向当事人发送案件监督卡,被监督人为立案人员、保全法官、审判法官、鉴定人员、执行法官、书记员等,监督项目包括仪容仪表、文明用语、诉讼程序、司法廉洁、办案效率、司法公正等内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监察室递交监督卡,也可以向该院投递箱投递。同时,该院在其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定期公布开庭信息、执行信息,所有非涉密及个人隐私案件裁判文书一律上网,既方便当事人查询,又促进了审判公开。该院13个审判法庭全部改建成科技法庭,具备网络庭审直播、庭审点播、远程作证等功能,可以完整地记录庭审过程及举证过程,并通过审判庭内的显示屏、投影机和法院的网络系统,使审判过程公开。“阳光审判”使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法院公信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