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情劝酒把人喝伤 法院判决赔偿药费

  发布时间:2010-02-23 08:43:50


    日前,正阳法院审结一起因喝酒引发的医疗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赔偿李某医疗费1020元。

    春节走亲访友喝点酒是人之长情,但不能引酒过量。杨某和李某是舅表兄弟关系,2010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二。李某领着其儿子到杨某家走拜年,杨某看见是表弟来了,便做几个菜又邀几个邻居到家陪李某喝酒。半斤白酒下肚李某已有几分醉意。但是,李某碍于情面,只好坐下继续喝酒。不久,李某不省人事,被杨某等人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李某系深度酒精中毒,治疗共花去医药等费用1500多元,出院后李某多次找杨某协商,要求杨某为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杨某则认为,李某酒精中毒是其贪杯所致,自己没有过错,故不同意李某的赔偿请求,虽为亲戚,但却遭罪又花钱的李某一怒之下将杨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让李某喝酒虽无恶意,但本意给李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遂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原则,判决杨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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