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迅速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2 09:03:11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3月1日,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驻马店中院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好全省法院会议精神,开展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作出安排。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一要高度重视。立即将省院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抓好落实。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集中精力把活动开展好。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要立即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并设立活动办公室,由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三要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在原来排查的基础上,全市法院要再做一次彻底排查,切实把案件总数查实查透,确保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不遗漏一起案件,要进行逐案登记,建立台帐。四要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对排查出的案件,做到逐案有包案领导、有解决方案、有承办责任人。要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在坚持公正的原则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立案窗口,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多渠道的立案方式,确保农民工案件都能及时快捷进入诉讼程序。坚持调解优先,尽可能多地适用简易程序,积极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力争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尽可能地减轻农民工的诉累、减少诉讼成本。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执行费用,使农民工案件及时得到解决、权益及时得到实现。五是加强宣传,营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舆论氛围。通过深入工厂、建筑工地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并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妥善处理农民工案件营造一个全社会支持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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