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犯罪分子3700多人、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3000多起、执结4400多起执行案件、司法救助586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282万元……2009年,驻马店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骄人的业绩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全市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平安建设答卷。“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过去的一年在打击犯罪、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愧为平安建设的的主力军。”前不久,市委平安建设考核组在考核后对该院如是评价。
惩治犯罪保稳定
2009年6月10日,驻马店中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永刚、周小保、周卫曾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判处被告人陈永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周小保、周卫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8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至此,这一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依法严惩,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维护社会的安宁,惩治各种犯罪尤其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是平安建设的首要环节。2009年,驻马店两级法院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己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551件,判处犯罪分子3708人。在行事审判工作中,两级法院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方针,会同公安、检察等机关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全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916见,判处犯罪分子1472人,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犯罪分子,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认真执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的一些罪行轻微人员,依法从轻处理,对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性;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减少和预防犯罪。因成绩突出,2009年,中院少年审判庭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案结事了促和谐
2009年6月份,汝南县城200多户居民因道路通行与某建筑公司发生纠纷,准备集资赴省上访。汝南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获知消息后,立即启动“三调联动”机制,对纠纷当事人耐心做调解工作。经过十余天的辛勤工作,该建筑公司承诺一个月内为居民们重新修建道路,200多户居民也不再妨碍建筑公司通行,并领回了集资的“上访费用”。就这样,一起可能进入诉讼的集团纠纷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共同工作下被迅速平息在萌芽状态。
这只是驻马店两级法院建设平安驻马店、和谐驻马店的一个缩影。2009年,全市两级法院本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在全市法院开展了“调解年”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将调解从一、二审向立案、再审、执行以及信访接待工作中延伸,从民商事审判、刑事附带民事审判领域向刑事自诉案件以及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延伸,建立起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和审判全过程的立体调解机制。在大力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各法院共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窗口3314个,选聘兼职调解员3545名。大调解促进了大和谐。据统计,2009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共调解、撤诉案件14000多起。
穷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结事了,社会和谐。两级法院制定了出台《关于建立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依靠市委和市人大的支持,由市委政法委协调市纪委、发改委、公安、建设、审计、工商、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公开曝光、降低资质、冻结账户,限制出境、限制融资置产和招投标等措施,并采取悬赏执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等多种执行手段,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合力和震慑威力,有力地推动了大案、难案的执行。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630件,执结4424件,执结标的额3.6亿元,执结率95.6%。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该院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形式,逐案制定息诉罢访稳控措施,同时建立信访案件监督协调机制、完善判后答疑制度、推行申诉听证制度、有效疏通申诉上访渠道,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一些当事人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一些当事人进京赴省上访、久访不息的案件得到解决。全年共处理重点信访案件157件。
司法为民暖民心
2009年5月2日上午10点,驻马店中院审监庭的法官等来了一位年约30岁左右的女子。该女子一进办公室,就满含歉意地说:“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从天津到驻马店的火车晚点了,我刚下火车,你们牺牲假期为我们做调解工作,太让我们感动了。”原来这位女子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的母亲,常年在天津打工,厂里平时请假均要扣工资。鉴于这种情况,审监庭法官决定利用五一假期为双方做调解工作。
在平安建设过程中,驻马店中院党组认为,平安建设绝不仅仅是惩治了多少罪犯,突出司法的人民性,切实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才是平安建设更深层次的内容。为此,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各种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建立“假日法庭”只是其中的一项举措。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满足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全市法院积极拓宽救助渠道,进一步扩大弱势群体司法救助范围,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586件,缓减免诉讼费282万元,保障了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共为38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制定了辩护人,依法保障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的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设立特困当事人救助基金,筹措73万元对5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国家救助;争取执行救助基金229万元,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及时救助。
设立“假日法庭”,推行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坚持双休日、节假日巡回办案,方便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在双休日、节假日参加诉讼;大力发扬马锡武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集贸市场,让群众在家门口打官司。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驻马店中院开展了行政审判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一些基层法院在各乡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成立了“三夏巡回法庭”、“信访便民法庭”,在社区配备了“社区法官”,群众足不出户、足不出镇便可解决矛盾纠纷。据统计,两级法院全年共巡回审判案件7200多起。
做好内外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在接受人大、检察机关监督的同时,两级法院强化内部监督,开展了司法作风大检查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行案件评查制度,对有可能有损司法公正、有权钱交易的案件进行评查,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强化社会监督,两级法院从社会各界聘请189人员担任廉政监督员,请他们参与法院廉政建设。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可喜成效。在日前中院召开的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上,与会监督员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一致反映,全市两级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