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女法官审判一线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0-03-08 15:53:21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女法官的培养,选拔、使用,注重发挥她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竟相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2009年全院14名女法官审理的案件达到五无(无改判、无申诉、无上诉、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要求,起到了审判主力军的作用。

    该院对女法官在政治上给予信任和支持,充分发挥女法官的作用,他们用足用活上级的有关政策,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警职级待遇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2009年县委为法院解决18名副科级审判员,女同志就有6名,在全院17  个庭室中,有5名女同志担任庭长或副庭长,全院23名女同志中,党员9名。目前,全院的女同志全部达到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在工作上支持。院党组时刻关心女法官的成长进步,要求她们把“三个至上”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题贯穿到工作中去,既鼓励她们大胆地开展工作,又及时纠正她们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失误,积极倡导女法官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如女法官潘德芳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新模式,连续3年自诉案件调解率达100%,赢得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赞誉,这一做法受到省高院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她的先进事迹在全省法院系统巡回演讲。如行政庭副庭长张玲,坚持严肃执法,大胆引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维权,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修正错误或对相对人作出相应的救济措施,从而妥善化解了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09年共审结行政案件43件,调撤案件21件,撤诉率在48.8%。在2010年法院机构改革中被县委组织部提拔为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在业务上注重培养教育,创造积极、宽松的工作、学习环境,增强女法官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在生活上给予多方面关心照顾,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了广大女法官的后顾之忧。

    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女法官的工作热情,她们都自觉克服了种种困难,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爱心,勤奋工作,默默奉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院20名女法官中,有3人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还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有1人被省法院授予优秀女法官、“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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