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泌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在案件信息管理中,多举措规范法院案件信息录入,强化法院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长效管理。
一是建立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案件催办、督办、超审限定期通报制度,对负责案件信息录填写的各承办人,实行问责制度,对录入填写错误和失当之处加以追究。明确了各部门职权和出现差错后的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了涵盖案件管理系统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强化了对信息录入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对案件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信息录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针对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审判法官和书记员对案件管理系统的填写内容、填写方法、填写程序、数值来源等进行培训,使审判法官和书记员对案件管理系统做到操作熟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案件流程管理程序同步录入信息,保证了件信息录入的完整性。
三是建立审判质效分析会制度。在每月的工作调度会上,将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并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纠正。同时,主动争取业务指导,邀请上级法院从事案件信息录入的人员来院进行面对面指导,掌握信息精确录入的方法,保证了案件信息录入全面、及时、准确,减少差错。
四是建立监督、奖惩制度。由庭长、主审法官负责本部门和所审案件信息录入的督促检查,承担事中管理责任;由档案部门负责已结案件信息录入情况的全面检查,承担事后监督责任,并将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对因为疏漏等原因发生差错的,经分管院长审查后进行更改,未经审查不得擅自更改。把案件信息录入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发生差错的,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应的分数。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该院已形成了重视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氛围,录入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大大提高,为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顺利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