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下午,确山县人民法院召开紧急院务会,主要有该院党组成员、机关部门领导、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及该院全体驾驶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学习3月18日《大河报》刊登的省高院暗访暴光情况;二是再次学习及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规范警车使用的若干规定》;三是再次学习严格上下班制度、规范庭审纪律、严格落实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的有关规定;四是该院领导提出严格要求:“一要按照省高院的‘十条禁令’认真抓好落实并严格遵守,二要在审判作风及办公秩序上严肃纪律。三要在警车管理上落实责任,严禁公车私用,凡动用警车一律由单位领导及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凡出现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要按规定追究驾驶员、用车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三要吸取外单位被《大河报》暴光情况的教训,以暗访查处的暴光情况来警示自己,促使自己严格遵守‘十条禁令’及有关规定。四要跟踪检查,院领导及纪检监察要不定期的进行明查暗访,凡对查出有问题的单位,一律公开通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