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承包地兄妹反目,倾情调解一“哭”抿恩仇

  发布时间:2010-03-30 15:34:15


    2010年3月20日,平舆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兄妹之间因争夺承包地而反目成仇的排除妨害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系被告的妹妹。2008年秋,被告依据与玉皇庙村委签订的协议,在吴黄路西侧、运管所北侧的位置上开发建设门面房。被告认为原告建房占用了其个人承包的责任田,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拆除房屋、排除妨害。诉讼中原被告互不相让,原告不再认被告为哥哥,被告不再认原告为妹妹。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取证认为,原告请求被告排除妨害证据不足,且被告建房占用的是玉皇庙村委的集体土地,原告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考虑到原被告间的特殊关系,法院多次召集乡土管所、司法所、村委干部深入原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最终使原告认识到其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继续坚持诉讼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将使其与被告之间的亲情化为乌有。在法院的感召下,原告当场撤回起诉,且原被告兄妹两人抱头痛哭,均表示对对方行为的理解和体谅,并感谢法院挽回了其二人差点失去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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