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驻马店遂平县法院果断妥善处置一起辱骂围攻法官、拦截咂损车辆,暴力拒绝接收判决书的妨碍执行公务事件,依法对三名暴力抗法人员做出了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
2010年1月18日,遂平法院阳丰法庭受理了原告禹书恩与被告遂平县嵖岈山风景区潘赵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方法人代表陈花无故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春天,被告遂平县嵖岈山乡风景区潘赵村民委员会向原告禹书恩购买杨树苗5795棵,合款8573.5元,并出具了欠条,当时的经手人为村会计曹学中和村支书禹学良,该欠条加盖有潘赵村委会印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及现任村主任陈花拒不认帐,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遂平县嵖岈山风景区潘赵村民委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禹书恩树苗款8573.5元。
2010年3月30日上午,遂平法院院代理审判员李冰及书记员梁源去被告方送达判决时,当时村委会没有人,即与其村委主任陈花取得联系并到其家中,在向其说明情况的时候,陈花的丈夫石随成大声叫嚷,认为欠原告方的树苗款是上任村长时的事,不应该由这一任村长承担返款的义务,拒不接收法院裁决文书,态度十分恶劣。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将判决书留置在其家院中的桌子上。石随成夫妇拦在警车前敲打车窗不让工作人员离开,并将判决文书摔在法庭司机王天荣脸上,不让其开车,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漫骂法官,叫嚣着要砸掉警车,工作人员被困在车中向庭长李海水汇报情况、等待救援。
院长李蔚涛接到庭长李海水汇报的情况后,亲自带领法警赶赴现场,并立即与嵖岈山风景区政府和公安局领导的取得联系,希望他们先指派当地所属工作人员,阻止石随成夫妇的不法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面对赶到现场的嵖岈山辖区法庭、风景区派出所、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石随成夫妇仍然口出秽言脏语,辖区法庭副庭长李蔚再次劝说告知陈花不服判决结果,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并询问其是否收到法庭向其送达的民事诉讼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时,其回答收到了。追问其为何不到庭时,陈花回答不想去。法官的耐心解释、民警的好心劝说更加滋生了陈花夫妇嚣张的气焰,石随成打电话找人帮忙,又带领五人从村北骑着摩托车赶来,围堵在警车前叫嚷:法庭人员偏袒一方当事人,不吭气就给她下判决,扬言要组织老百姓上访。
赶赴到现场的院长及法警一行人,首先向围观群众出示了工作证,又进一步宣讲了有关法律政策,劝他们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意见可以到法庭、法院去讲,但仍遭到石随成夫妇的拒绝,仍不让车了离开,且态度强硬。此时,院长李蔚涛果断命令对积极参与暴力抗法的石随成、石云明、石新生三人采取强制措施。在法警强行拘带石随成三人时,石随成煸动蛊惑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亲戚上前撕扯法警,抢夺车钥匙,不让车辆离开,并将警车车门弄掉。
事后,被处罚三人经批评教育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法官赔礼道歉,至此,这起妨碍执行公务事件在遂平法院、风景区政府、公安机关的协同下,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