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甲与周乙本是亲姐妹,却因借款闹得姐妹翻脸,面红耳赤。最终通过西平法院执行法官的用贴心感人的话语,平易近人的关怀,语重心长的劝慰使姐妹矛盾得到化解,重归于好。
2002年周乙陆续向周甲借款,共计62万元,2009年3月19日周乙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周甲现金陆拾贰万元,周乙,2009年3.19.后原告催要,被告未还,引起纠纷,姐妹感情陷于冰点。后起诉至西平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因被告周乙未完全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2010年1月6日,周甲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是亲姐妹,便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入情入理,使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亲姐妹的感情也得到了修缮,更加增进了亲情。一场纠纷在执行干警的和风细雨中得到化解,使双方当事人满意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