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一场特殊的官司在泌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大院里公开审理。与以往不同,这次庭审没有在审判庭里进行,而是选择在了审判楼前面的空地上,这种奇特的庭审方式,引来了数十名群众前来观看。
这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但却因为被告的特殊的身体状况而变得不寻常了,被告在一次施工过程中不幸摔伤造成腰部以下高位截瘫,行动不便,无法通过步梯到达位于3楼的审判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泌阳县人民法院羊册法庭副庭长段海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决定在机关大院进行审理。
于双方并无子女,也财产分割也很简单,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段庭长当庭对双方进行了细致的调解,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他们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在调解书上签下名字。事后,被告拉着段庭长的手说:“多亏段法官给俺行方便,要不俺这残疾人上楼得多作难啊。”段庭长握着被告的手说:“我们办案就是要千方百计的给你们方便,我们法官,就是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看到他们的举动,围观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对这场特殊的庭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正所谓:
法官断案真奇怪,审理要在法庭外,
耐心细致巧调解,赢得民心受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