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警大队大队长陈凤伟荣立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0-04-06 10:50:30


    3月31日,在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法警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巫国瑞对陈凤伟荣立一等功作了宣布。

    陈凤伟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曾与当地群众一起奋不顾身拦惊马、浴身火海扑烈火被部队授予“战士标兵”、“活着的刘英俊”。1989年转业到平舆法院工作后,他视责任高于一切,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他视群众如亲人,二十年如一日象亲儿子一样照顾两位孤寡老人,使生活十分困难的两位老人安享晚年;他还在客车上只身一人和三名持刀歹徒搏斗,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还救助过因病而昏倒在地的女中学生……

    2009年,他带领法警队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县法警队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先进法警大队,为陈凤伟同志报请个人一等功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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