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泌阳法院为了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减少案件的存案数量,采取了三项措施用来严格控制超审限案件。
一、对延长审限的审批进行严格控制。经合议庭及时评议后,确实无法在审限内审结,且仍然在审限延长报批范畴内,需要申请延长审限的案件,要求各承办人向庭长汇报案件情况并说明超期的原因,由庭长听取汇报后再判断是否延长审限。
二、对久拖未结案件进行排查。各庭领导应认真听取所有超审限案件的情况汇报,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分析案件超审限原因,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途径,确定拟审结的时间。对超审限较多的法官进行督促,视情采取暂停收案等措施。
三、将超审限案件情况纳入审判质效讲评。将各承办人超审限的案件情况,纳入审判质效数据评估报告及分析讲评中,每月定期讲评,并对影响案件效率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