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0-04-21 13:56:14


    “谢谢法官把我们的工资款追回来了!”当平玉永久保险公司方的代表从正阳法院执行局领到工人工资46477元时,握着执行局副局长王祯的手,不住地道谢。至此,这些拖欠长达6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圆满执结。

    事情还得从6年前说起。2005年正阳县因发展需要开发了一条融达商业步行街,湖北祥和建筑公司承揽了一部分工程,在建筑过程中,使用了平玉永久保险公司的原料,工程结束后,湖北祥和建筑公司还欠平玉永久保险公司材料款46477元,经平玉永久保险公司多次催要,湖北祥和建筑公司以无款为由拒付。平玉永久保险公司也因拖欠农民工资,农民工上访。无奈,平玉永久保险公司一纸诉状将湖北祥和建筑公司告上法庭。正阳法院受理后,经审理查明依法判决湖北祥和建筑公司支付原告材料款46477元。但法院判决生效后,湖北祥和建筑公司仍不履行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拒绝支付材料款。2009年12月21日平玉永久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做思想工作,被告湖北祥和建筑公司仍以无钱为由不履行义务。2010年3月在清理拖欠农民工活动月中,正阳法院将该案作为一起重点案件,院党组指派执行局副局长王祯负责此案的执行,王祯和两名执行员多次到湖北建筑公司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知识和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要负法律后果,并向其发放了执行通知书,该公司置之不理。后王祯带领执行干警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查清了被执行人在银行有一笔5万元的存款,遂即便采取了冻结措施,此时被执行人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支付申请人平玉永久保险公司的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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