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年龄登记结婚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0-04-25 07:06:12


    一对“小夫妻”因登记结婚时一方隐瞒真实年龄,未达到法定年龄而结婚,4月20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两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生于1988年11月25日的程某为了与女朋友刘某尽快结婚,故意虚报自己的年龄,双方于2009年8月2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高高兴兴的领取了结婚证。不料想,结婚后小两口经常生气拌嘴,实在无法共同生活。无奈之下,自食苦果的程某来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在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情况下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而且在本案审理时程某仍然未满22周岁,因此,程某与刘某的结婚登记应为无效,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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