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执行共建和谐

  发布时间:2010-04-25 07:22:00


    严格执行是依法执行的必然要求,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遭遇到这样的问题:当一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执行人员文明执行耐心做工作时,会有人说:“怎样执行的,没有力度!”而当执行人员依法强制执行时,又会有人说:“这样执行太不人性化了!”那么,“严格执行”与“文明执法”是对立的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两者的关系,既不偏离依法执行的运行“轨迹”,同时也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一)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首先要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都应当以显而易见的方式让当事人知道,即实现当事人的知情权,让当事人参与进来。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二)尽快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执行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高速的发展,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文明执行,必须从执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行观念、改进执行作风上下功夫。

   (四)拓宽执行工作渠道,建立多部门联动执行机制。例如,法院可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执行机制,充分利用这些单位机动性强、威慑力大的优势,帮助查找被执行人。由于公安部门建有全国联网的居民户籍管理、暂住人口管理、旅店住宿登记等系统,法院在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有关信息的情况下,通过公安便可马上获得当事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即使被执行人逃到外地,也有可能通过系统查到新住址。另外,借助公安车辆管理网络,也可以及时取得协查车辆信息,以便于查控当事人。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执行力度,还可以利用网络等现代化设备,建立协助平台,使日常协助事务有条不紊地进行。

   希望债务人能自觉履行债务,执行人员依法执行,相互多些理解。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们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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