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五项措施推进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30 09:53:14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新蔡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做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亲自抓,政治部具体实施,并结合本院实际,主动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支持。出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保按上级法院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的换届和任命工作。

    二是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专题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充分认同和支持,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和答复精神选任人民陪审员。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注意优化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结构,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四是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做好法院自身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加强各个程序环节的有机衔接,在细节、质量、严谨、务实上下功夫,确保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有效运转和顺利推进。

    五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该院会同县人大、县司法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到需考核的人民陪审员所在基层组织和工作单位逐一进行考核,以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素质。

    考核结束后,县人大将及时任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使新任人民陪审员能够尽快到岗到位,以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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