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联络员,作用非等闲,迎着困难上,干事冲在前,维稳促和谐,群众乐开颜。”这是正阳县群众用来赞扬基层联络员的顺口溜。
在开展“一村一干一警一员”大走访活动中,该院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的支持下,在每村选二至三名村干部,或富有正义感、德高望重、有一定文化、热心于法律服务的群众,经短暂培训后,作为人民法庭的联络员,发挥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负责向法庭通报当事人的信息和参与民事纠纷的调解。如今年2月,张庄村农民张晓因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欲赴省上访,基层联络员得知这一信息后,及时与辖区陡沟法庭取得了联系,陡沟法庭上门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避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法庭如需送达法律文书或执行案件,可以及时了解当事人是否在家,避免跑冤枉路,节省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审理本村案件时,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化解了许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谐,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自从实行了联络员制度以来,案件审结期限较原来平均缩短了23天,调解结案率上升12%,上诉案件明显减少,无一人上访缠讼。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一方平安和谐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