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王勿桥乡法庭巡回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丁某自建一栋三层楼房,将施工承包给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彭某,彭某聘请原告谭某做木工。谭某在拆模过程中不慎从三楼摔到二楼阳台上,造成大腿骨折,遂将丁某、彭某一并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正阳县法院王勿桥乡法庭受理后认为,类似的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由于群众在提起诉讼之前多数会找当地便民联络员进行调解,如果能就这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同时向当地群众、便民联络员讲解这类案件的有关法律规定,一定能收到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于是法庭与乡司法所联合,组织了当地的群众及便民联络员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坐满了当地群众及便民联络员,他们聚精会神地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在休庭的间隙,法官们分发了关于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并以案析法,以讲座的形式详细介绍了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规定,受到了当地群众及便民联络员的欢迎。他们表示,法官的讲解生动、实用性强,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对此类纠纷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今后将更好地处理类似问题。
针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正阳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并把巡回审判与便民联络员培训相结合,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当地群众及便民联络员的法律水平,将便利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