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鸡引发的惨案

  发布时间:2010-05-09 09:11:53


    为了一只公鸡,邻里大打出手;一方被打成重伤,另一方赔了钱还要遭受刑罚,因小失大,两败俱伤。5月5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永细有期徒刑三年。

    谭永细和谭乐成是正阳县李元村村民。2010年2月20日,谭永细的侄女婿陈海驾车时碾死谭乐成家的一只公鸡,谭乐成之妻陈爱容与陈海发生争吵,被陈海打了两耳光,陈爱容记恨在心。几天之后,谭乐成之子谭勇跃在谭永细家门前遇到陈海,两人发生争吵并打斗。谭永细及其两兄弟闻讯赶来,一同殴打谭勇跃,谭勇跃见寡不敌众便跑回家中。谭永细等人不罢休,来到谭勇跃家要其赔偿医药费,谭勇跃拒绝。此时,谭乐成从外面回来,见儿子被打伤对方还来吵事,便走至谭永细身后,用手中的木棍将谭永细头部打伤流血。谭永细恼羞成怒,抢走谭乐成手中的木棍,朝谭乐成狠狠打了两棍,其中一棍打在右眼部,致右眼轻度失明。事后,谭永细虽向谭乐成赔礼道歉,并赔偿谭乐成30480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永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