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5月14日上午,驻马店中院召开干警大会,动员全院干警再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文明办创建处处长张德伟、省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石文灵、省法院文明办创建处处长刘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雪等领导出席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苗建勇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驻马店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曾于2000、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单位,今年期满。此次召开动员大会,是就申报下一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进行动员部署。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巫国瑞在会上宣读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度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意见》,干警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中院党组书记、苗建勇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创建文明单位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是优化工作环境、焕发干警精神面貌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一定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性,认真总结以往创建经验,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强调,在创建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各项创建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创建活动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文明形象。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干警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苗院长最后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务求创建工作确定扎实成效。在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领导带头;要坚持文明创建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雪对中院创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抓根本,加强干警思想道德建设;二是抓活动,丰富创建内涵;三是抓“细胞”,深化部门创建;四是抓典型,搞好示范带动;五是抓实事,服务干部群众;
省文明办创建处处长张德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驻马店中院的创建思路与工作措施,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中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把握文明单位创建的群众性、实践性、系统性、长期性特点,不断总结创建经验,扎实做好创建工作;二是要打造亮点,促进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在工作中,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寓教于活动之中;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着力优化单位“细胞”,打牢创建基础;建立健全创建长效机制;三是要培育“增长点”,推动创建工作上新台阶。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干警思想素质和本院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围绕公正审判、服务群众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