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不久前协调解决的一个诉前案件,让我感受颇深。
农历腊月的一天上午,天气阴冷,快下班的时候,我接待了一位姓陈的当事人。他手里拿着乡政府的处理决定,咨询我怎样打行政官司。我详细看过处理决定,才知道他原来是与同胞兄弟为父亲生前使用的粪池闹纠纷,乡政府做出了一个处理决定:把粪池的使用权确给了其哥哥。陈某不服,说其哥哥使用父亲生前的粪池近15年,为此他多次越级上访,县、乡两级政府多次做调解工作都没能化解他们的矛盾。看着陈某焦急的眼神,我心中涌出很多感慨:本是同根生,相处何太难!我先稳住陈某的情绪,告诉他打官司不是唯一和最佳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兄弟之间的矛盾要协商解决,我决心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好他们的纠纷。
下午我立即根据陈某所提供的联系方法,通知陈某的哥哥到庭。经了解,原来陈某的哥哥在父亲去世前一直与父亲生活的一起,他尽了赡养义务,父亲去世前在他居住的两间房东面挖有一个大粪池,粪池紧邻弟弟的西山墙。父亲去世后他弟弟多次提出粪池由其使用,但其不让。兄弟二人为这个粪池的使用权争执不下,经政府多个部门多次调解未果。
第二天,我与庭里其他同事到陈某村中调查情况,了解到:陈某家庭生活困难,对父亲没有尽到赡养的职责,陈某的哥哥及邻居对此非常不满。由于扩路,陈某弟弟的宅基较小,没有挖粪池的地方,生活很不方便,为此多次要求政府将父亲生前使用的粪池处理给其使用。
知道了问题的症结,我向陈某所在乡政府提出了我的想法,建议给生活困难的弟弟解决低保,鉴于他们是亲弟兄,又是东西邻居,让他们合用一个粪池。在乡政府与民政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半个月后,终于解决了陈某的低保。我长长的舒了口气。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兄弟俩一起到了庭里,陈某表示自己过去不懂事,没有尽到对父亲的赡养义务,请哥哥原谅他,放弃要求哥哥支付其多次上访费用的无理要求。陈某的哥哥一把抓住陈某的手,说本来他们就是一家人,父亲的粪池由他们共同使用。陈某满脸泪痕的转过脸来,“感谢法官用真诚化解了我们弟兄的隔阂,我们永远记住你们!“
目送他们肩并肩远去的身影,我感到无比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