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积极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21 15:31:23


    平舆县法院于5月19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国营传达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党组成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阳对开展活动作了动员。通过学习和动员,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并确定了由党组成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国营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副院长胡忠阳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这次活动办好办实,实行领导包案,专人负责制;二是及时行动,快速出台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及具体情况,及时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三是对当前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对所办案件做到心中有底;四是从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切实维护好其权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贯彻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理念,争取和谐结案;五是开通绿色通道,对这些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对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实行减、缓、免等救助措施;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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