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伙千里告状为离婚 河南法院便民利民真为民

  发布时间:2010-05-21 16:00:56


    5月19日,当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将民事调解书送达到来自湖南的小伙小杨手中时,他连声称赞河南的法院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工作效率高,一天不到就办妥了他的离婚案件。

    小杨是湖南省溆浦县人,2006年在广东省务工期间与新蔡姑娘小李相识相恋, 2008年双方在小杨家乡办理了结婚登记,不久就有了爱情的结晶,但由于性格及南北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双方婚后并不幸福。2009年3月,双方协议离婚未果后,小李离家出走,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小杨在当地经过咨询后,千里迢迢来到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告状”,要求法院尽快判决准予自己与小李离婚。

    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受理案件后,一方面安排小杨在城中住下,一方面立即与小李取得联系,通知她及时应诉。经过做工作,小李同意尽快回乡参加诉讼。

    5月18日上午,小李下车后即赶到宋岗法庭,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协商,双方最终就婚姻和小孩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承办法官又依据该协议立即为双方制作了调解书并赶回县城报送领导审签、盖章,院领导了解到小杨的特殊情况,也及时的签发了该调解书。5月19日一大早,承办法官就将制作好的民事调解书送到小杨所住的旅馆,平常最快一周时间才能走完的司法程序不到一天就完成了。最终,小杨高兴的登上了回家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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