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法院在审理原告张俊不服被告遂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中,通过协调在解决行政争议的同时,又化解原告的家庭矛盾,挽救了一户濒于破碎的家庭,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09年11月24日,原告张俊与妻子王文娟在家中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张俊恼怒之下打了王文娟几耳光,造成其左耳出血。王文娟随即报警,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张俊依法予以制裁。遂平县公安局调查取证后裁决将张俊行政拘留10日。张俊不服处罚决定,起诉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张俊之所以提起行政诉讼,是因为夫妻之间矛盾加剧,感情已濒于破裂,妻子准备与其离婚,而其考虑到孩子尚且年幼,不愿与妻子离婚。如果自己被司法机关认定实施了殴打、虐待妻子的行为,在离婚诉讼中其将处于不利的地位。抓住此案的症结后,法官从挽救双方的婚姻为突破口,数次到双方家中化解矛盾,对张俊进行批评教育,张俊当面向妻子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鉴,痛改前非,最终夫妻双方握手言和。随即,张俊主动撤回了行政诉讼,两起纠纷同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