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活动开局良好

  发布时间:2010-05-28 10:49:08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会和全体干警会议,就“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安排部署,至目前已经成立了组织,通过逐案排查,基本摸清了底数,并且已经有4位干警被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成立了由赖大国院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驿城区人民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我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开展统一领导部署。同时,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各阶段时间安排,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各部门要切实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活动开展中,驿城区人民法院对于各类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逐案排查梳理,及时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帐,列明案件性质、案由、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办理办结。

    与此同时,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还积极主动与辖区各个中小学校联系,主动深入校园、社区、家庭等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学校、学生、家长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对犯罪分子进行防范和抵抗的能力和信心,主动对学校安保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共同维护校园安全,获得了社区和学校方面的大力欢迎和支持,至目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在辖区多所中小学校和社区做法制宣讲6场次,并且已经有4位干警被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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