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团参审省高院二审刑事案件不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0-05-28 10:53:10




    2010年5月27日下午,河南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在确山县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一案。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庭审现场上,合议庭与公诉人及辩护人之间,分两排坐着7个身着便装的人。虽然是普通群众, 却可以当庭向法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在案件判决前,法官必须征询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批神秘、具有“特殊权力”的客人就是确山法院选录的“人民审陪团”。

    审判长向被告人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后,对人民陪审团进行了特别介绍:“这是‘人民陪审团’组成人员,是法院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的,他们有教师、公务员、农民、工人等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庭审中,‘人民陪审团’成员对案件如有疑问需对被告人或证人发问,可以书面写出所提的问题,举手示意审判长,合议庭认为有必要的,由审判长代为发问。休庭后,由‘人民陪审团’先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书面报合议庭,合议庭慎重参考‘人民陪审团’意见进行评议,继续开庭后当庭宣读。”

    在本案的庭审中,确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们一直端坐在陪审席上,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五名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人民陪审团成员退庭对本案进行了评议。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经过评议,人民陪审团现场形成了一致的评议意见。省高院合议庭合议时将参考此评议意见。确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们积极参与庭审和评议,受到了省高院刑一庭法官们的一致好评。

    图为:确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正在参审省高院二审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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