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倾心奉献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0-05-31 14:49:28


    面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态势,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按照“以审判为中心,延伸至预防和帮教两头”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少年犯合议庭工作,逐步建立了“庭前调查走访、庭中寓教于审、庭后帮教挽救”立体审判新模式。

    一是坚持庭前调查走访了解案情。通过走访详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家庭状况、在校表现、社会活动以及法定代理人、居委会(或村委会)对该未成年人一贯表现的反映、案发后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的态度等,全面客观地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犯罪事实、主观恶性、适用缓刑是否具备帮教条件等相关情况。

    二是坚持庭中寓教于审注意感化。由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组成专门合议庭;聘请学校、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有关单位的同志担任案件陪审员;分析研究教育对象的个体差异,找准“感化点”,因案施教,因人施教;对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法庭辩论终结后,组织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进行法制教育;对罪行较轻,偶犯初犯,确有悔改表现,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

    三是坚持庭后回访帮扶重在挽救。在落实帮教措施上,注重发挥学校、社区、监所、司法所、派出所及家长的作用,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对被判处缓刑的原在校学生,尽量做好学校接受工作,帮助其重返学校完成学业;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未成年罪犯的思想变化、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不定期组织看望服刑少年犯,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延伸帮教,促使他们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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