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某村村民王某听说母亲与弟弟的前妻杨某及其母亲陈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了争执,就急忙过去帮忙,不料将弟弟以前的岳父李某打成了重伤,最后落了个获刑又赔钱的下场。
今年2月18日,王某的母亲、妻子抱着弟弟的孩子去邻庄给孩子看病,途中刚巧碰见杨某和陈某两人,离婚后一直未见过儿子的杨某想看看自己的孩子,王某的母亲不让。见女儿要吃亏,陈某就上前帮腔,于是昔日的亲家母反目成仇,双方先是争吵进而厮打起来。王某的妻子怕吃亏就急忙和王某打电话,情急之下的王某拎着一个三轮车摇把急匆匆赶到了现场,不论分说拎起摇把朝着前来劝架的李某的头部就砸,致使李某颅骨右颞骨骨折,经鉴定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36000元,李某及其家人对王某的行为也表示谅解,对王某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6月4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二、作案工具摇把一个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