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平舆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立足自身审判实际,不断健全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完善措施,积极运用诉讼调解这种定纷止争的有效形式,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强化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立案、审判、送达、执行等阶段,通力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还针对一些特殊案件,携案下乡,深入到案发地,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到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是强化沟通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与相关政府沟通协调,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极易激化升级的涉农案件,坚持多沟通、多调查、重调解的工作方式,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在多方面利益面前,寻求平衡点,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三是强化调解职能,建立涉诉信访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等制度,由院长负总责,统一领导,各庭室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信访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强化稳定意识,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从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实际利益出发,深入细致地进行说理教育,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妥善化解矛盾。
五是强化创新机制,树立人性化执行理念,建立多元执行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强化宣传教育,变简单被动的强制执行为沟通交流的人性化执行,坚持在自愿、合法、公开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地提高执行案件的和解率和自觉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