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三个工作日审结一起涉及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案件

  发布时间:2010-06-09 16:50:31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2010年6月3日到8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仅仅3个工作日就快立、快审、快结一起涉及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2010年6月3日,星期四,下午五时许,一当事人到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反映,其子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近三个月,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交警部门通知其如纠纷再不解决即将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放行,情急之下,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为保证纠纷的顺利解决,避免案件的执行难,更为了以实际行动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受害人提出的缓交诉讼费申请依法予以批准,并优先立案,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办理了立案及审批手续,随即移交给了业务庭。

    通过阅卷了解,该案系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朱某(10岁)系小学学生,今年3月的一天,被被告宋某驾驶的轿车撞伤,花费医疗费3000余元,至今对赔偿结果未达成协议,给原告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分析案情后,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的领导要求,要以最快的速度依法审结此案,以安抚原告幼小的心灵。

    6月4日星期五,一上班,承办法官在释明原告完善了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手续后,在第一时间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并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有关法律文书,同时向原、被告宣讲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提出了适当的调解方案,告知当事人案件调解处理的优越性,通过数次对当事人双方背靠背的说服工作,6月8日,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使这起长达三个月的纷争在三个工作日内顺利审结,并当庭履行,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一致好评。

    至此,该案仅用三个工作日,经历了立案、保全、送达、调解、执行环节,最终以双方均满意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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